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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城南书院教职工慰问制度

日期:2024年05月31日 10:02  点击:
撰稿:  编审:城南书院  发布:

为了让教职工感受到学院的温暖,发扬学校和学院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城南书院教职工的团结意识和凝聚力,更好的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学院工会特制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城南书院教职工慰问制度》。

一、慰问情况及对象

(一)教职工生病住院

(二)教职工结婚

(三)教职工计划内生育

(四)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去世

(五)教职工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灾难

二、慰问标准

(一)教职工生病住院期间,工会给予慰问,由学院派人前往探望,慰问金为500/人。

(二)教职工结婚,工会给予祝贺。

(三)教职工计划内生育,工会给予祝贺。

(四)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去世,工会给予慰问,慰问费为500/人。

(五)教职工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灾难,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判定,决定给予慰问的情况慰问金为1000/人。

三、慰问原则及注意事项

(一)办理家庭红白喜事的教职工要本着文明节俭、从简办理的原则,不相互攀比,不大操大办,学院教师个人自愿参加,不得以组织的名义强制要求。

(二)慰问看望生病或者家庭遭遇重大灾难的教职工,由学院党委行政和工会以组织的名义看望,不得以个人名义用公款慰问职工。

(三)学院教职工办理红白喜事,长沙市内的学院将派代表前往慰问,长沙市外的学院不派代表前往,但白喜事的慰问费增加到800元。

(四)教职工生病住院的慰问,原则上每人每年仅限一次。

四、慰问人员的安排

参加慰问的人员由学院党委、行政和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本制度从201891日起实施执行。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城南书院分工会

20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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