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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书院深入开展党建“先锋工程”实施方案

日期:2018年10月26日 17:23  点击:
撰稿:  编审:城南书院  发布: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城南书院党总支

 

城南党字[2018]02

 

 


关于印发《城南书院深入开展党建“先锋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科室、教研室:

现将《城南书院深入开展党建“先锋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城南书院党总支

                      2018510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城南书院党政办   2018510日印发

 

城南书院深入开展党建“先锋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党建“先锋工程”实施方案》,学院党总支决定在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中实施党建“先锋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突出特色、创建品牌、力求实效,把五化建设作为推动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的有力抓手,激励学院各支部和全体党员立足岗位,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师生、服务基层,争创“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思路

在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铺开,分两个层面推进:一是争创“先锋党支部”,评选3个院级“先锋党支部(党小组)、力争评选上1个校级“先锋党支部”、”。二是争创“党员先锋岗”,评选4个院级“党员先锋岗”,力争评选上2个校级“党员先锋岗”,营造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强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活动对象

全院党支部、全体党员

四、主要内容

(一)争创“先锋党支部”

1.评选名额

评选3个院级“先锋党支部(党小组),并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选。

2.评选程序和要求

1)程序:党支部申报→学院评审组评审→现场考察→党总支审议→学院网站公示→党总支审定

2)要求:规范制订创建“先锋党支部”方案,有目标、有措施、有计划;规范设置创建“先锋党支部”公示栏,亮岗位、亮人员、亮承诺;规范放置创建“先锋党支部”标识,增强创建意识;规范公开创建“先锋党支部”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3.评选标准(参照湘一师党字201865号文件具体要求)

1)支部建设标准化。以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为着力点,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优化组织设置并及时调整。以增强党支部整体功能为着力点,创新培养选拔机制,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做到选拔导向鲜明、人员素质优良、班子结构合理、成员责任明确。

2)组织生活正常化。严格按照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一次的要求执行。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安排,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开展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防止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按照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评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等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严格按程序处置不合格党员。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3)管理服务精细化。围绕精细化服务,进一步明确服务事项,建立党组织服务事项清单,提升党组织服务水平。

4)工作制度体系化。认真落实党的基本组织制度,健全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构建系统完备、严谨有序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制度、不合格党员处置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等党内基本制度。党支部各项制度要整理汇编,相关制度要公示公开,接受监督,上级党组织要指导督促党支部遵循制度、执行制度,确保党支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运行有序、规范高效。

5)阵地建设规范化。设置党员活动室,按照“风格统一、功能齐全、美观实用、突出服务”的原则,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着力点,推进场所规范建设,丰富场所服务功能,做到场所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硬件配置齐全、场所功能完备、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较好地满足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

6)与学校、学院中心工作结合紧密,促进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二)争创“党员先锋岗”

1.评选名额

评选4个院级“党员先锋岗”,原则上每个支部至少推荐2个参加评选。

2.评选程序和要求

1)程序:个人申报→所在党支部推荐→评审组评审→谈话考察→评审组推荐→党总支审议→校园网公示→党总支审定,并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选。

2)要求: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时时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评选标准(参照湘一师党字201865号文件具体要求)

教学科研类: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的开拓进取精神。

2)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熟练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有效整合课程内容,开发并实施校本课程,教学中熟练运用自主、合作、探究等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效果突出。学生满意率高。近5年在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或辅导学生竞赛工作中曾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3)积极投身教学改革,能起示范带头作用。

4)积极开展高效课堂的研究与探索,课堂教学效率高、效果好。

5)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创新精神。

6)对学校教学科研事业发展有较大贡献。

管理服务类:

1)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指导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积极推进教学科研观念现代化并收到良好效果。日常教学科研管理运行有序,工作到位,所在部门教学科研管理成绩突出。具有强烈的服务教学科研意识,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主动作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绩效,师生反映好。

2)思想政治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发挥党员干部在立德树人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以自身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高尚人格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学生。学生管理人员还应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管理指导与实际操作能力,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的创新意识强、实践效果好,所在团队工作丰富多彩。

3)行政服务人员,应尽心尽力服务师生、服务教学、服务学校全局发展,服务意识、组织协调能力与开拓创新能力强。能够立足岗位,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群众普遍认可的突出工作成效。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20186-7月)。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党建“先锋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创先争优目标、重点培育对象、工作进度安排和具体工作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积极参加争创“先锋党支部”和“党员先锋岗”活动,确保全体党员和符合条件的岗位全员参与。

(二)组织实施(20187月起)。各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广泛发掘先进典型,按照争创内容,加强对“先锋党支部”和“党员先锋”的日常指导与检查。及时做好先进事迹、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和宣传,积极营造培育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9月上旬前各党支部将“先锋党支部”实施方案和“党员先锋岗”创建对象送交学院党总支备案,党总支进行检查指导。

(三)推选命名(201810-11月)。各党支部在日常管理考评基础上,按推荐指标和推荐要求,择优推荐“先锋党支部”和“党员先锋岗”。学院党总支组织评审组,结合日常考察进行评审,并组织优秀支部和个人参加学校评选,在2018年底命名校级和院级“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

(四)宣传表彰(201812月)。学院在院内宣传平台上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对获得院级“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获得荣誉称号的党支部、党员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上摆放“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标牌,营造浓厚的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党总支书记和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把“先锋工程”作为推进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先锋工程”的全程管理,确保选树的先进典型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

(三)坚持统筹兼顾。开展党建“先锋工程”要与学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夯实党建工作基层基础结合起来,与推进学院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党员更好地在服务和保障学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

(四)抓好宣传引导。要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广泛深入发掘和培育先进典型,把经验总结好、典型选树好。

(五)加强经费支持。学院党总支将安排党建专项经费支持“先锋工程”活动开展,并对校级、院级“先锋党支部”和“党员先锋岗”开展相关党建活动进行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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