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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小学教育专业

2010年,湖南省启动实施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由湖南一师承担培养任务。这是我国小学教师培养模式的重大创新,对培养高素质高学历的小学教师、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由此,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小学教育专业也成为我院一个富有特色的专业。

培养目标:为县以下农村小学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基础知识宽厚、专业知识扎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实施素质教育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能力的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招生对象与原则:由优秀初中毕业生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定向培养,公费教育,定期服务。招生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小学阶段课程设置要求,六年制小学教育专业按专业方向实行小学学科(课程)全覆盖。招生的专业方向分别为: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思想品德课程)、汉语言文学(小学语文课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数学课程)、英语(小学英语课程)、科学教育(小学科学教育课程)、教育技术学(小学信息技术课程)、音乐学(小学音乐课程)、美术学(小学美术课程)、体育教育(小学体育课程)和小学教育(全科型)。

培养模式:“二·四”分段、分专业方向。学生入校后,前两年按中职学生注册学籍,主要是学习基础文化课程,两年期满后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对口升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要求者升入本科层次学习四年。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初中起点本科文凭及学士学位证书。培养模式的特点是:“初中起点,六年一贯,分科培养,综合发展,定向就业”

相关政策规定:

(1)公费定向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县市区县以下农村小学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6年。

(2)在校学习期间,公费定向生学费免除,住宿费、军训费和教材费免缴,享受学校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适当的助学金补助,享有学校其他奖学金的评奖资格。

(3)在校学习期间,公费定向生不得转学校、转专业。

(4)公费定向生在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5)定向县市区要保证升入本科层次和进入专科层次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且获得相应学历文凭的公费定向毕业生有编有岗,上岗任教。

(6)公费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或毕业后,自动放弃学籍,或学习成绩达不到培养规格要求未获取毕业文凭(学位),或毕业后不在县以下农村小学从事教育工作,或在县以下农村小学从事教育工作未满6年,须按协议规定缴纳违约金。

我校每年招收1900名左右六年制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生。其前两年在城南书院培养,两年后通过学籍转换考试后进入相应专业二级学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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