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工会工作条例》、《中国教育工会湖南第一师范委员会工作职责》等政策和文件精神,在学校党组织和学校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与学校行政紧密合作,把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办好学院落到实处。
二、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四项社会职能,协助学校和学院党政组织发动教职工参与学校和学院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学校和学院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四、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发挥工会宣传阵地和活动室的作用,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努力把工会建成合格、模范职工之家。
五、配合学校工会做好教职工健康保护工作。
六、依法管理好、使用好学院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用到实处。
七、协同学校人事处、财务处、工会等部门,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务,做好教职工疗养修养、病假产假审查和慰问工作以及教职工劳动安全保护工作。
八、负责工会档案管理。
九、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工资、医疗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通过活动提高女教职工整体素质,关注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十、做好工会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学院党委、行政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