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制度优势提升监督效能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傅奎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湖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和省委要求,总结我省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刚才,省委书记杜家毫作了讲话,深刻总结了我省全面从严治党的做法和成效,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锚定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这一目标,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年接着一年抓,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省委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聚焦突出问题,着力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敢于动真碰硬,推动全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成效。
(一)加强政治监督,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省委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守纪律、讲规矩、重自觉”专题党课,以向力力案为镜鉴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根基、净化政治灵魂。省纪委监委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列出清单,逐项抓监督、促落实;坚持小切口、硬措施、准发力,推动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见实效;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3次向中央纪委、省委专题报告工作,逐项抓好交办事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决纠正把“两个维护”挂嘴上、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差等行为,坚决查处对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行为。全省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29件229人,41个党组织10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因管党治党不力被问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2018年禁止“提篮子”基础上,2019年进一步出台禁止“打牌子”规定。全省共查处397名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追缴违纪资金7586万元;查处140名公职人员非法高利放贷问题,追缴违纪资金7609万元。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
坚持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统揽贫困县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贫困县专题调研、常态化联点督查和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改专项督查,两次召开贫困县纪委书记例会。以“一季一专题”为抓手,聚焦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等重点领域,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领域。完善“互联网+监督”平台,强化“微权力”监督。会同37个职能部门整治241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全省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027件,处理26018人;追缴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资金4.6亿元,退还群众1.28亿元,“纪委喊你来领钱”广受群众欢迎。
坚持加大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问题监督问责力度。查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的12起环保违规案件,问责200余人。巩固洞庭湖下塞湖矮围违建问题整治成果,查处长株潭生态绿心环保问题等案件,推动张家界大鲵保护区小水电全面退出,开展“大棚房”问题、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治理。
坚持底线思维,助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以“解剖麻雀式”调研督导为切入口,深刻剖析违规举债背后的利益链和腐败问题,将查处的18起平台公司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推动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严肃查处浏阳市“12·4”重大火药爆炸事故和谎报事件责任人。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落实不力问题188个,处理189人。
(三)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惩治不手软。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交织的案件,不敬畏、不知止的案件,“提篮子”“打牌子”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高建华、唐湘林、颜海林、李晓宏、李可波、周松柏、白贵泉、欧阳旭、刘志伟、向顺荣、王长忠等腐败案件受到查处。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3552件、结案20380件、处分19603人,其中省管干部47人。在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省主动投案和交代问题1764人,同比增长35.9%。加大追逃防逃力度,追回外逃人员24人。加强案件剖析和思想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重拳出击,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全省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798起,立案审查调查1139人。会同政法机关深挖彻查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19名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受到严肃处理,沉积16年的故意杀人案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被彻底打掉。
(四)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保持定力。执行省委“约法三章”,不开“口子”、不留“暗门”。省市县三级137个廉政账户全部撤销,账户余额1.16亿元全部上缴同级财政。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多占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持续整治“一桌餐”和利用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规范公务用房、公务用车、差旅费、津贴补贴等管理制度。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2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24人。
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省委制定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意见和“20条措施”,省纪委监委出台10条整治措施,着力整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责任状、一票否决过多过滥,“新官不理旧账”等突出问题。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70起,处理268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06人。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下发的文件分别减少31.4%、34.7%,省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精简80%以上。国家统计局最新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受访群众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效的满意度为98.1%,“很满意”率提升12.3个百分点。
(五)加强巡视巡察,党内监督利剑持续发威
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组织3轮常规巡视,开展“三大攻坚战”、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巡视。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盯住民生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发现并反馈问题706个,移交问题线索415件,涉及省管干部74人。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夯实基础工作。市县党委共巡察党组织7356个,全覆盖完成率59.3%,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21328个。抓铁有痕推进整改。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视工作落脚点,狠抓巡视期间立行立改,交办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8.5%。不断完善巡后整改机制,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强化日常监督,压实主体责任,十一届省委第五轮、第六轮巡视整改完成率达88.6%。
(六)做深做实监督基本职责,监督质效得到提升
省委制定省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情况报告制度。省纪委监委重点对省直、市州、县市区“一把手”建立廉政档案,全面开展廉政“画像”。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各级“一把手”1547人次,占谈话函询总量的14.7%。印发日常监督工作手册,探索建立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体系,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全省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0086人次。出台改进谈话函询工作方法文件,提高谈话函询严肃性、有效性。对拟问责干部同步考虑容错,提高问责精准度。
(七)持续推进各项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落实党对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体制要求,省纪委监委对需向省委请示报告的14项事项系统梳理并予以规范;调整领导分工,强化统筹配合和监督制约;开展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集中述职评议。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建立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等专门制度;指导市州监委向管理区、产业园区等派出监察机构,全面推开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加强派驻机构改革,印发深化派驻机构和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文件。赋予39家派驻机构纪律检查和职务违法调查职责。任命25家省管企业和30所省属本科院校纪委书记为监察专员。将60所高职高专院校纪检机构纳入改革范围。市县派驻机构改革如期完成。派驻监督效果明显提升,省级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立案263件。
(八)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明显增强
突出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两个维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特殊历史使命,在激烈的反腐败斗争中锤炼党性、涵养品格。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开展主题教育,重温入党志愿书、入党誓词,学习先进典型,接受警示教育。把全员培训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领导上讲台、全员到课堂、人人进考场,举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案例论辩赛、“榜样的力量”先进事迹报告会,评选全省“十大精品案件”“百名业务能手”。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干部交流,激发队伍活力。出台防止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案情和请托受托违规办事规定。聘请省监委特约监察员27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全省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49件、处分115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好人主义”依然存在;“四风”问题尚未根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严重;一些领域廉洁风险还比较大,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工作尚存短板,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亟待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
二、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与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内在联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发挥制度优势、提升监督效能上下更大功夫。
(一)坚决扛起保障制度执行这个重大责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从根本上说都是对制度的践踏。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聚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刚性约束,严防“破窗效应”。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纠正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坚决查处制度空转背后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
(二)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个重要任务。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撑。要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权力在哪里集中、监督就聚焦到哪里,紧紧盯住“关键少数”、关键岗位,把监督的触角融入决策、执行的全过程。要督促各级各部门科学配置权力,规范权力运行,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坚持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总要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三)全面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个重要方略。“三不”一体推进是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对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严加惩治。要树立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意识,克服单纯以办案论英雄的倾向,把查处与教育、惩治与预防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有效处置存量、遏制增量。要善于反弹琵琶,加强案件剖析,总结发案规律,促进整章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四)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约束这个重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带头尊崇制度、敬畏法纪,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和程序工作。着力完善内部约束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精准定性量纪。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
三、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省委确定的“全面小康决胜年”。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加强政治监督、加大惩治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聚焦发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保障。
(一)践行“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做、实里抓,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的重点,着力纠正置若罔闻、应付了事等问题。深化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加大建章立制力度。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全面小康决胜年”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紧扣全面脱贫和“六个全覆盖”,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扣推进环洞庭湖经济区绿色发展,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紧扣防范风险守底线,深挖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紧扣产业项目补短板,加强对落实减税降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紧盯“七个有之”,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接天线、搞攀附,“提篮子”“打牌子”,“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等问题。对“围猎”领导干部、跑官要官的要列出清单,决不能提拔重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主体责任,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督促党员干部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将斗争精神贯穿党内政治生活始终。
(二)以脱贫攻坚为重点,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围绕高质量实现脱贫目标任务,严肃查处作风飘浮、工作不实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村级“微腐败”问题,对在考核验收中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要从严从快查处。加强对脱贫摘帽后政策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深化常态化联点督查。拓展“互联网+监督”功能,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坚决铲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持除恶务尽,始终保持深挖彻查的强大攻势,加大对重点个案的直查直办和指导督办力度,彻底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关系网”。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全面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
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处置工作。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推动干部下访常态化,加大交办督办力度,下力气解决重复访、越级访等突出问题。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教育、医疗、住房及物业管理等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坚持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正风反腐的预期。重点查处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腐败问题。加大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严惩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好用好行贿信息档案库,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加强重点个案攻坚和证照管理,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督促案发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加大纪检监察建议书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紧盯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督促相关部门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内控机制。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化风成俗作用,弘扬湖湘廉洁文化,发展积极健康党内政治文化,倡导良好家风家教,汇聚激浊扬清的强大正能量。
(四)抓实监督专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加强对“一把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廉洁自律和执行制度等情况的监督。党委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上级“一把手”要抓好下级“一把手”,了解下级“一把手”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听取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发现下级“一把手”问题及时采取谈话提醒等措施。上级纪委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线索要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同级党委书记。派驻机构和巡视巡察机构都要将“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对亲属经商办企业、民主作风差、干部群众反映多的要重点关注。
织密日常监督之网。完善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督促各部门梳理廉政风险点,把管理与监督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实提醒谈话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平台。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督促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精准科学实施谈话函询。实事求是、严格精准开展问责,切实防止问责不到位、层层加码等问题。
(五)坚持破立并举,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继续精简会议、简报,大力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考核,取消过多过滥的微信工作群,坚决防止以有没有领导批示、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健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交、督办机制,加大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产业项目建设中“懒散拖”、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等问题整治力度。开展“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面子工程”“政绩工程”问题整治,查处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行为。开展落实省委加强基层建设文件精神及配套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把“政策红利”送到基层干部手上。坚决纠正以“属地管理”为由,层层“甩锅”,把责任推给基层的行为,切实为基层减压减负。
保持定力,寸步不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省委“约法三章”成果,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紧盯机关二级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学会和协会等,清理国有企业驻京办,查找监管死角。坚持越往后越严,对顶风违纪者一律严处、绝不姑息,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引导党员干部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在“全面小康决胜年”中勇于担当、奋勇争先。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列出政商交往负面清单,防止勾肩搭背、利益输送和谈商色变、为官不为。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容错纠错有关规定,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陷造谣者。做好受处分干部回访工作,加强教育转化和心理疏导,使跌倒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六)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巡视巡察整改实效
持续深化政治巡视。紧扣“两个维护”,聚焦职责使命,突出“四个落实”,准确把握政治巡视的内涵和方向。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高质量完成对60个左右党组织的巡视。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以巡视带巡察,采取蹲点指导督导等方式,解决巡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规范省直单位巡察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和行业、领域特点分类推进。强化对重大决策、重点领域专项巡察,加大提级、交叉巡察的覆盖面,逐步实现对村(社区)延伸巡察全覆盖。
狠抓巡视整改。综合用好巡视巡察成果,优先办理、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健全整改日常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决不能形成“巡视一阵、紧张一时、问题依旧”的怪圈。强化巡视巡察整改责任,建立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严肃问责。
(七)持续深化改革,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坚决执行下级纪委监委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在新起点上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工作流程再造,落实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协调。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深刻把握“派驻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本质定位,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支持派驻机构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省管企业、省属本科高校监察专员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大纪委书记交流任职力度,提高监督整体效能。
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认真履行协助职责,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政治生态研判等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完善监督机构之间信息沟通、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促进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八)提升斗争本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锻造过硬政治品格。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强筋壮骨,提升党性觉悟,涵养家国情怀,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和地方忠诚履职、知重负重、挺身而出。
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大兴学习调研之风,加强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强化实战练兵,优化干部培养。加大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内外交流,改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统筹协调,尽快解决基层空编缺人问题。支持省内高校加强纪检监察学科建设。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格执行“一法两规”,完善自身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自觉、自省、自律。严格执行“十不准”等规定,严禁利用纪检监察干部身份和影响力违规办事、违规办案。发挥好特约监察员作用,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铁面无私清理门户,对泄露案情、以案谋私、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坚决清除,永葆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初心如磐,使命在肩,苦干实干,奋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